曾經剛開始一起生活的時候
有一段時間都在爭吵中度過
每天以淚洗面(雖然我原本就是愛哭鬼)
就在某一次的爭吵之後
自己出門買了一瓶燒酒和啤酒
回去自己調了炮彈酒
對平常燒酒只喝1-2杯的我來說
在10分鐘內燒酒一瓶只剩1/3
當然是馬上就醉倒了
之後痛苦的事就是
大叔不斷拖著全身無力的我去廁所吐
真的是把晚餐都吐出來了
一直到第二天胃還是很不舒服
當然事後被大叔一直念說
"平時都不喝酒的人突然猛灌是怎樣
這樣傷害自己身體是想讓我心疼麼"
自己想想也覺得自己太過衝動了
最後和大叔約法三章以後決不再這樣傷害自己的身體

那段時期讓我知道:
1.我們身在異鄉,和對方起爭執時,永遠都處於弱勢,因為這裡沒有你的家人你只能依靠他。
2.原來喝醉的感覺就是頭沉沉四肢完全使不出力再加上胃會完全不舒服,所以醒酒湯還是多少喝點吧。
3.生活習慣的不同,文化的不同,這些容易爭吵的磨合期,需要雙方溝通再溝通互相拿出耐性去討論忍讓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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